钻井液用乳液包被剂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钻井液用乳液包被剂产品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2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》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5005钻井液材料规范
GB/T6680一2003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
GB/T16783.1-2006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液现场测试第1部分:水基钻井液
SY/T5822-1993油田化学剂类型代号
JJF1070-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(2005)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
3技术要求
钻井液用乳液包被剂产品理化指标要求应符合表」规定。
表1
项目 | 指标 |
外现 | 白色至淡黄色乳状液 |
PH值 | 5~8 |
破乳粘度,mPa-s | ≥15.0 |
钻井液性能指标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,
表2
项目 | 指标 | |
表观粘度,mPa-s | 塑性粘度,mPa-s | |
淡水基浆 | 10~12 | 3.5~5.5 |
淡水基浆中加入7.0g/L | ≥15.0 | 10.0 |
4试验方法
4.1外观
用量简量取10mL样品,装入20n比色管中,在非直射自然光线下目视测定样品的外观。
4.2pH值的测定
按附录B规定进行。
4.3破乳粘度的测定
按附录C规定进行,
4.4钻井液性能指标的测定
按附录D规定进行。
5检验规则
5.1出厂检验
产品出厂时应对每批产品进行检验,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,并出具产品合格证。出
厂检验项目包括:外观、pH值、破乳粘度。
5.2型式检验
产品正常生产时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,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亦应进行型
式检验↵
a)产品投产鉴定前:
b)原材料、工艺和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;
c)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:
d)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。
5.3抽样与组批
同一原料,同一工艺生产的不超过20t的产品为一组批。由检验人员自同一组批产品中按GB/T6680一2003随机抽取混合均匀的样品2L。
5.4判定规则
出厂检验在其检验项目均符合相应的指标婴求时,判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。型式检验在其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相应的指标要求时,判该批产品型式检验合格。在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时,其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相应指标要求时,可自同一组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,复检结果符合相应指标要求时,判该批产品合格;复检结果仍不符合相应指标要求时,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6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保质期
6.1标志
在产品包装的明显位置应有以下标志内容
a)产品名称:
b)生产厂名、厂址:
c)净含量:
d)执行标准编号;
e)生产日期及批号:
f)保质期。
6.2包装
产品采用塑料桶包装,每桶净重25kg或50kg并应符合JJF1070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》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(2005)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
6.3运输
运输时应避免包装破损,避免泄漏。装卸、运输时均应防止猛烈撞击。
6.4贮存
产品应贮存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和防景的仓库内。在保证本标准规定的贮存、运输祭下,保质期为12个月。